注意事项: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办理印鉴预留手续。
一、单位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开户申请、《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预留印鉴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
2、国家机关: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事业单位: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证、法人身份证。
企 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
以上单位三证或者二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并的证件。
办理提示:《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与《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预留印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与法人手章(或签字),开户申请加盖单位公章。